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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6月政府推出「樓宇更新大行動」,是一項推廣樓宇維修及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措施。政府與市建局及房協合作,合共撥款20億元提供現金津貼及技術支援協助業主更新樓宇,改善樓宇老化帶來的危險;同時亦可以改善建造業的失業問題。為協助更多業主進行樓宇維修,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2010年7月通過增撥5億元,推行第二輪「樓宇更新大行動」,而第二輪申請已在2010年12月24日截止。

 

 

現金津貼


1. 業主可獲公用地方核准工程維修費用80%的津貼,每單位上限$16,000;

2. 年滿60歲的自自住業主,可獲公用地方核准工程維修費用的全數津貼,每單位上限$40,000。

    (可按此下載「長者自住業主津貼」申請表)
 

 

獨立顧問

 

1. 資助機構委聘獨立顧問審閱勘察報告、工程標書及工程估價;(可為業主提供意見)
2. 獨立顧問審閱業主所委托顧問公司所準備的標書分析報告; (可為業主得到持平的標書分析報告)

3. 獨立顧問審閱工程合約初稿; (確保業主可簽署符合大行動要求的工程合約)

4. 獨立顧問審批發放津貼的金額。 (提醒業主顧問及承建商的職責)

 

 

優化措施
 

補充文件1  (2009年12月)

對「維修工程指引」聘用顧問公司及部份程序作補充。
 

補充文件2  (2010年5月)

加入「維修工程顧問服務收費細分表」優化招標程序,令業主清楚掌握顧問收費。

 

補充文件3  (2013年9月)

引入「獨立會計師」代辦承建商招標程序,確保招標過程保密及不受干擾。

 

樓宇更新大行動    (已截止申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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